服务承诺

11项服务承诺

品质服务 大有保障

品牌(11项)

  • 不满意 不收佣

    可观地产打破行业传统收佣规则,全国首推“服务不满意不收佣”
  • 家庭财产 保险承诺

    在交房后,可观地产赠送买方价值30万的家庭财产保险一份(保险内容含:房屋、附属设备、室内财产、现金首饰等),为买方的家庭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 欠费清算 垫付承诺

    在本宗交易过程中,交易服务方将对房屋物业费用(含《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管道煤气费用、物业费)拖欠情况进行核查,如卖方有费用拖欠,且其留存的交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费用,买方向卖方追诉无果的,签署追索授权相关文件后,可观地产将对该损失款项进行先行垫付。
  • 房屋漏水 保固承诺

    在交房后45日内发生房屋严重漏水现象,买方依约向卖方追诉无果的,可申请漏水维修;福州可观地产视漏水情况予以维修或向买方支付适当维修基金补贴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交易不成 零佣承诺

    在本宗交易过程中,《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可观地产免收双方中介佣金。
  • 交易资金 安全承诺

    在本宗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选择交易服务方指定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若该监管资金产生丢失、盗取、挪用情况导致损失,受损人向行为人追诉无果的,签署追索授权相关文件后,可观地产将对该损失款项进行先行垫付。 在本宗交易过程中买方转至交易服务方的购房保证金,同样获得前述保障。 郑重提示:买卖双方在房产过户登记前先行交付款项(含买方出资解押)、自行交接款项的行为除缺乏安全性外,将不受到前述承诺的保护。
  • 交易税费 精算承诺

    在本宗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预估交易税费并出具《交易税费清单》,《交易税费清单》上载明的税费金额与实际产生的税费金额正负误差不超过10%,否则,差额(超过10%)部分由可观地产承担。 本承诺仅限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将所有权登记在个人名下且以买卖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非住宅、所有权登记在单位名下、非买卖方式取得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安置、离婚、继承、赠与、房改或集资取得等)、特殊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解困房、自建房等),不受本项承诺保护。
  • 户口核实 保障承诺

    在本宗交易过程中,交易服务方提醒买卖双方至相关部门对户口情况进行核实;若因其未能提醒致使买方忽略核实户口情况,所有权过户后方发现对方陈述的户口情况不属实不能实现购房目的且依约追诉无果的,签署追索授权相关文件后可观地产将封顶按原价回购。 本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即《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载明的房屋成交价格本身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陈述的是否落过外地人户口情况、是否存在户口情况与实际不一致。
  • 房屋缺陷 回购承诺

    在本宗交易过程中,买方误购凶宅(凶宅指:在房屋内曾发生自杀、他杀事件,并在公安机关有正式备案记录的房屋),且所有权已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买方向卖方追诉无果的,签署追索授权相关文件后,可观地产将封顶按原价回购该房屋。 本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即《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载明的房屋成交价格本身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 签前查封 确权承诺

    交易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存在法院查封,且因该查封致房屋交易无法继续并致买方已付款项无法追回,且追诉无果的,受损人签署追索授权相关文件后,可观地产对该损失款项进行先行垫付。
  • 真实售价 公开承诺

    可观地产员工在各个渠道(不限于报纸、58同城、安居客、赶集网、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的在售房源,均为卖方真实委托价格,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如房价不实,首位举报者可获奖励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注:举报人通过房源编号举报虚假报价房源,如一个员工在不同渠道发布同一套房源(即房源编号相同)视为同一房源,我司对第一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